本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关于做好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力〔 2019 〕38号)要求,现就2018年度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换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工作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2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的,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报方式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12333sh.gov.cn/rcsc/),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等3张统计表格。
(四)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对外公示年度报告有关内容,包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以及行政许可和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行政处罚等。
二、新证换发工作
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完成年度统计报告并通过核查后,携带3张年度统计报表(需加盖机构印章)和原许可证等材料换领新证。2019年1月1日后取得许可证的,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基本信息后,即可换领新证。
换证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管理科(荣乐东路2378号1108室)
换证时间:3月21日至4月10日。
联系电话:67848532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