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 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4 访问量:0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印发《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

 

                              2017年10月16日

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

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人才高地建设,实现科创驱动“松江制造”迈向“松江创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的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阶梯施策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和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支持和服务G60科创走廊“一廊九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人才需求,形成企业和人才的贡献与政策支持的梯次联动效应。

(一)实施企业分类认定。根据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导向,综合企业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和对地方发展贡献等因素进行企业分类认定,根据企业贡献度建立并不断优化更新重点扶持企业目录。通过对重点扶持企业的分类认定,落实差别化人才政策,扩大政策的有效覆盖。(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经委、区科委、区相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优秀人才认定办法。坚持品德、学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突出人才在本区的业绩和贡献,实施优秀人才分类认定,享受差别化待遇。(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相关部门负责)

(三)建立优秀人才积分管理办法。坚持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导向,综合多项要素,建立优秀人才积分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积分管理,实行优秀人才积分与资金扶持、服务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区人社局负责)

二、加大政府资金扶持

建立总额7亿元的G60科创走廊人才发展与创业扶持引导资金,重点资助和扶持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人才引进和人才发展。

(四)实施“G60双百人才计划”。用5年的时间,按照G60科创走廊规划布局,支持人工智能、智慧安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6+X”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面向全球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00个,集聚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00名。经评审认定的重点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给予500万元—10000万元资助。(区经委、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相关部门负责)

(五)设立G60科创人才奖。根据优秀人才积分管理办法,遵循5年内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每年分档奖励优秀人才500名,给予1—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结合优秀人才认定、优秀人才积分、科学技术奖评选、职业技能大赛等,每年表彰“G60科创走廊突出贡献人才团队”10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经委、区科委负责)

(六)资助优秀科创人才。积极鼓励重点扶持企业优秀人才主持开展重大技术革新、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对主持区认定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以及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领衔人才,给予5—20万元经费扶持。(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相关部门负责)

(七)扶持优秀人才薪酬增长。鼓励重点扶持企业高薪吸引研发、管理、营销等优秀人才,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薪酬较高、增长稳定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8—48%的标准,对所在企业和人才实行薪酬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八)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育。对重点扶持企业在自主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名师带学徒、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育活动给予资金补贴。对参加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企业员工,给予100%培训经费补贴;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证书的重点企业员工,给予1000—6000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审认定的企业首席技师,给予5—8万元经费扶持。对在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成绩名列前10%的重点职业技能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区人社局负责)

(九)扶持优秀大学生人才储备。列入G60科创走廊紧缺专业目录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重点扶持企业暑期实习或毕业实习,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80%给予企业和大学生补贴。重点扶持企业录用应届紧缺专业目录的大学生,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紧缺专业目录的大学生在3年内通过相关考核评估发展良好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5%,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区人社局负责)

(十)补贴优秀人才租房。重点扶持企业的研发、管理、营销等核心团队成员和优秀大学生储备人才在本区租房自住,每年根据人才积分给予相应标准的租房补助,减轻优秀人才来松初期的居住成本。(区人社局负责)

(十一)补贴优秀人才购房。重点扶持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5年以上,在松江购买产权房的,按与用人单位1:1出资比例,给予20—100万元购房补贴。对有卓越贡献的杰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相关部门负责)

三、强化人才综合服务

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资源,建立绿色通道,大力服务G60科创走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优秀人才,关心优秀人才的全面发展,努力激发人才荣誉感和归属感。

(十二)做强人才公寓配套服务。适应G60科创走廊人才居住需求,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多元的布局原则,配套归集和建设10000套以租赁为主体的高品质人才公寓,以优惠的价格和完善的配套,为G60科创走廊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居住服务。(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人社局、区相关部门负责)

(十三)建立优秀人才子女教育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积极协调,努力为重点扶持企业的优秀人才解决子女入学的实际矛盾和困难。(区教育局负责)

(十四)实施优秀人才“六优先”健康服务。充分利用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南院、松江中心医院等医疗资源,为重点扶持企业优秀人才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取药”等健康服务。(区卫计委负责)

(十五)强化优秀人才公共服务。完善G60科创走廊人才服务体系,深化打造人才直达车品牌服务,建设重点扶持企业优秀人才综合型服务平台,实行优秀人才认定、薪酬扶持、户籍申办、居住证积分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海外人才居住证申办等一门式专窗服务;对特殊个案情况实行上门服务和订单服务。(区人社局负责)

(十六)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区领导联系服务优秀人才机制,落实人才工作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开展优秀人才慰问走访活动,帮助解决优秀人才发展困难。积极开展优秀人才文化沙龙、研修培训和论坛活动,搭建优秀人才沟通交流平台。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申报中央和本市“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贴以及本区领军、拔尖人才评选。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党派及社团、协会等社会组织,按规定优先推荐优秀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促进优秀人才全面发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

咨询电话:370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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